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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2%社会层面建议拟被采纳为江苏未来五年立法项目,更彰显民意更凝聚民力-每日视讯

发布时间:2023-06-28 19:03:28 来源:新报观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8.62%社会层面建议拟被采纳为江苏未来五年立法项目,更彰显民意更凝聚民力

2022年8月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3-2027立法规划项目建议。6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项目征求意见座谈会,向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社会各界的部分代表作出回应。记者从中了解到,社会各界共提出了188件立法规划项目,市县人大提出30件,综合后80件(次)拟被采纳为正式项目、26件为调研项目,占比达48.62%,充分彰显了以主流民意作为立法依据,推动民意征集机制结出实践之果。

据介绍,公开广泛征集项目建议过程中,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经过全面梳理、统计,除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提出的84件立法规划项目外,社会各界提出立法规划项目188件,市县人大提出立法规划项目30件,总计302件。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规划项目中,包括27位人大代表提出32件、7位政协委员提出7件,6个社会组织、93位公民提出132件,4位立法咨询专家提出12件,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5件。

近年来,我省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不断拓展。尤其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民意征集处设立后,每部法规出台前都会主动扩大征集面、强化意见反馈。此次立法规划项目征集更是将民意前置,要立什么法、关键立哪几条,以主流民意为依据。江苏众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通市政府法律顾问朱一葵表示,这赋予了民主立法更深的含义。此次朱一葵立法团队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建议制定《江苏省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已经被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我作为政府法律顾问,以前更多的都是被动的,就是以现有的立法草案要求我们政府法律顾问提出审议修改意见。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次是从立法的源头上来听取我们基层的意见,对于开门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个是深得人心的。”

当下重要领域立法任务繁重,立法调整社会关系复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民意表达原汁原味,这样立出来的法也能够更好反映民意、更接地气、更管用。江苏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侯学元介绍说,此次征集过程中,有的立法项目就有多人提出,较为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意见:“比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有17人次(或者单位)提出;《江苏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有7人次提出;《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的修改、《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等分别有3人次提出,《江苏省促进民宿业发展条例》、《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改等分别有2人次提出等等。”

其中省人大代表王虎琴建议制定的《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条例》被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安排在2024年;省人大代表曹立志建议的制定《江苏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安排在2025年,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展示。

民意中还蕴藏着巨大的智慧和力量。北京国发智源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区域高质量发展智库研究员朱树清是一位来自外省的智库专家,当时他在线上看到了征集意见的公告后,第一时间提交自己的建议,座谈会又从外地专程赶来。他建议制定《江苏省高质量发展条例》,省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建议很好,但是调整范围很大,受此启发,将制定《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安排在2025年。朱树清表示,他会继续跟踪立法的整个过程,根据需要在产业引领、筑链工程等方面提供可行性建议:“高质量发展条例是基本法规,先出台有利于制度创新布局,也可以同步出台江苏省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决定这个单行法规。我们感觉到这是对社会智库献计献策高度的重视和对社会智库对高维度建议的充分肯定。在坚持民主立法方面,省人大加强了立法调查研究工作,扩大了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覆盖面和代表性,有助于推进规划更加有精度和落地更加有力度。”

另外,眼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安排(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全面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新构建发展格局、推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共安排正式项目63件,调研项目37件。

附:社会各界立法项目建议初步采纳情况

(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摄影/曹伟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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